一、事项名称就业见习补贴申领二、受理单位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开发与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三、办理依据1.《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8〕86号),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22〕11号文件实施山东省十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47号),四、申请主体就业见习基地五、申请条件离校三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六、补贴标准对于符合申领条件的就业见习基地按每人全市最低工资水平60%的标准给予补贴,最多补贴6个月,七、申请材料1.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3.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八、办事流程1.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2.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提交的材料,3.补贴资金等明细在网上公示,4.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发放补贴,九、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办理时限见习补贴每季度申领一次,各见习基地于每季度结束的次月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上季度见习期结束人员补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即时拨付见习补贴,十一、办理结果告知电话告知十二、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咨询电话:0633-8785173监督电话:0633-8866212十三、办理地点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西路366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317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