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验收结果公示(第三批)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宁夏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隆德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党农办发〔2021〕20号)、《关于印发<隆德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验收方案>的通知》(隆党农办发〔2021〕37号)要求,隆德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员组成县级验收组,按照“建成一批、验收一批、补助一批”的原则,于2022年1月20日,对第三批4家主体建设的冷藏保鲜设施项目进行验收,经对冷藏保鲜设施体容积达标情况、压缩(风)机质量达标情况、保温材料符合标准情况、建筑物牢固安全情况、相关配套设施使用情况、财务档案规范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各建设主体均能按照方案要求的建设标准和技术参数完成建设任务,通过县级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和拟补助资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对验收结果和拟补助资金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来访或书面形式向隆德县农业农村局、隆德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如反映问题经核查属实的,我局将取消其项目补助资格,公示期限:2022年1月20日-2022年1月24日举报电话:0954-6011385;0954-6011377,来信来访:隆德县农业农村局隆德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附件:隆德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验收结果及拟补贴资金公示表(第三批)隆德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