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驻扬)相关单位:为推进全市标准化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支持标准化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扬府办发〔2021〕20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22年扬州市技术标准奖励经费项目,具体要求如下:一、申报项目周期原则上所申报项目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二、申报项目内容1、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提供市场监管局总局公开的我国牵头制修订的国际标准清单,或国内技术对口单位证明、标准文本等其他相应材料,2、主导制定国家、行业标准:提供国家、行业标准(起草单位排名前两位)的封面和前言部分复印件,3、主导制定地方标准:省级地方标准提供标准文本封面和前言部分复印件(市级地方标准免提供证明材料);4、主导制定团体标准:提供全国性团体标准(起草单位排名前两位)的封面和前言部分复印件,5、标准化技术组织:提供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6、标准化试点:提供标准化试点评估验收为优秀或良好等次的相关证明材料,7、其他项目:提供如企业标准领跑者、标准创新贡献奖、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等项目的相应证明材料,三、申报工作要求请各地市场监管局认真组织有关单位申报并进行材料审核,填报《2022年市级标准化奖励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同时提供经各申报单位盖章的《2022年市级标准化奖励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及相应证明材料,于2022年7月15日前报送市局标准化处,附件1:2022年扬州市技术标准奖励经费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附件2:2022年扬州市技术标准奖励经费项目申报表.docx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