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1〕14号)《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扶持旅游产业发展办法(修订)的通知》(佛禅府办〔2021〕13号)精神,我局制定了2021年度《佛山市禅城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秒报类)申报办事指南》、《佛山市禅城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含版权类)申报办事指南》、《佛山市禅城区扶持旅游产业发展资金(民宿类)申报办事指南》、《佛山市禅城区扶持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秒报类)申报办事指南》,现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22年6月20日起(具体时间参照申报办事指南),各镇(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根据政策要求会同经济发展办每天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如不符合要求则退回申请人修改重报,其中秒报类申报无需预审和初审,二、初审时限:须在申报截止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将申请材料盖章后提交我局,由于禅城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受理审批时限有严格要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审批工作,同时,做好申报工作宣传发动工作,附件:1.佛山市禅城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秒报类)申报办事指南2.佛山市禅城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含版权类)申报办事指南3.佛山市禅城区扶持旅游产业发展资金(民宿类)申报办事指南4.佛山市禅城区扶持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秒报类)申报办事指南5.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1〕14号)6.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扶持旅游产业发展办法(修订)的通知(佛禅府办〔2021〕13号)佛山市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6月17日(联系人:黄锐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