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市县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专项资金(高新区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有关市(含定州、辛集市)、县财政局、科技局: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高新区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情况的函》(冀科资函〔2022〕47号)和《关于2021年度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考核结果的通报》(冀开领发〔2022〕2号)通报情况,现下达你市(县)2022年支持市县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专项资金(高新区发展奖励资金)预算万元(详见附表),由高新区统筹用于科技创新工作,收入列“1100246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请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和省科技厅有关要求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附件:2022年高新区发展奖励资金下达明细表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