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项支持政策(一)鼓励人才引进1.给予岗位激励,对引进年薪50万元及以上的创新创业人才,正高、国家级荣誉人才给予每年6万元岗位激励资金,博士研究生、副高、高级技师、省部级荣誉人才给予每年5万元岗位激励资金,硕士研究生、技师、市厅级荣誉人才给予每年3万元岗位激励资金,对引进年薪50万元及以上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正高、国家级荣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副高、高级技师、省部级荣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技师、市厅级荣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一次性享受6万元/套的购房补贴,给予每人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内江市拔尖人才”称号的,按年度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岗位激励资金,给予每人1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申报单位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