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推进三明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留明就业十条措施〉的通知》(团明委联〔2021〕17号)、《关于印发〈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留明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明人社〔2021〕335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会审,认定冯发钬等3位同志符合一次性生活补贴相关条件,为进一步增强对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6月20日-6月26日公示电话:7500903(三明市劳动就业中心)附件:2022年6月市本级毕业生留明一次性生活补贴公示名单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