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21年度江西省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及范畴(一)管理单位开放共享服务后补助1.申请对象,已加入江西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大仪服务平台”,并对外提供了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的管理单位,管理单位将加入省大仪服务平台、单台(套)原值2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二)大型科研仪器用户使用补贴1.申请对象,利用省大仪服务平台上的大型科研仪器开展了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的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团队(个人)、高校科研院所,各用户使用省大仪服务平台上、单台(套)原值2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提供的共享服务,二、补贴比例及额度(一)管理单位开放共享服务后补助大型科研仪器管理单位开放共享服务后补助金额,(二)科研设施和仪器用户使用补贴中小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用户购买服务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按不超过30%的比例进行支持,创新创业团队支持比例按不超过购买服务金额的30%进行支持,(一)用户单位网上集中申报大型科研仪器管理单位和用户,(二)主管部门审核提交大型科研仪器管理单位和用户的主管部门,在省大仪服务平台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并提交至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申报单位及主管部门需按时间节点在线提交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