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的《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文旅市〔2022〕6号),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选工作,均可申报市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二、评定程序市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资格认定工作按照“自愿申报、材料复核、现场检查、评议公示、命名授牌”的程序进行,(一)依据《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中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价规则,(三)市文广旅体局依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市文广旅体局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资格的候选单位,(四)市文广旅体局向社会公示符合市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资格的候选单位,市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如出现《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评定细则中“文明旅游负面清单管理措施”所列情况,由市文广旅体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取消其等级并收回证书和标牌,市文广旅体局对期满三年的示范单位开展复核,被取消等级的市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其他事项各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旅行社于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和电子件报送至市文广旅体局,附件:1.市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资格认定报告书2.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乐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2022年5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2022年5月11日印发乐文广旅体〔2022〕19号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乐清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