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评定为市级设施农业示范基地的单位,市财政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二、申请指南申报对象:在我镇从事设施农业生产的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报条件:拥有或租赁已建的农业设施达到一定规模,符合如下三个条件之一:高档温室大棚连片达到5亩以上,经营的农业用地剩余承包期限达5年或以上,申报程序:申报对象到镇农林水务局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资料,镇农林水务局现场核实后,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初审(现场核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2021年全市共评定5个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凤岗镇“东莞市顺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是其中之一,奖励资金5万元,东莞市凤岗镇农林水务局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