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21年度商标资助和专利保护资助资金拨付工作,请各有关单位于6月24日前将资金收据交至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76号3楼(蓝小姐:0757-82239393),收据格式要求: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金额见附件,内容填写:今收到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拨付“商标资助和专利保护资助”资金××万元(收据日期不填写,经手人处签名),附件:商标资助和专利保险资助资金明细表.docx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17日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提供2021年度商标资助和专利保护资助收据的通知(章).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