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惠州市商务局《转发<惠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惠市商务函〔2022〕419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区相关申报、初审要求通知如下:一、相关要求申请企业须向我局如期、如实递交申报材料,逾期申报不予支持和补正资料,(一)在惠阳区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二)进口产品需以一般贸易方式、边境方式进口列入《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企业应当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完成进口报关(以海关结关日期为准),进口技术应当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执行合同,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请于7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按顺序送装订成本(一式四份)报送至我局,(三)所提交的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全部须加盖公章,并请提交与申报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ywzwmg@huiyang.gov.cn,逾期不予受理和补正资料,二、联系方式外资外贸股,附件:惠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惠市商务函〔2022〕419号).rar惠州市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