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海洋渔业相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22〕26号)、《连江县省级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项目与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连海渔〔2020〕234号)等文件精神,做好连江县省级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建设工作,现开展2022年示范县项目储备工作,请有申报意愿的项目单位,本次示范县建设结合连江县当地海洋产业发展重点和优势示范领域,申报项目必须为鲍鱼、滨海文化旅游、创新海洋经济(例如:蓝色碳汇、海权改革等)、种质资源相关产业项目,①企业专项资金:对海洋渔业企业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贷款(含续贷)给予贴息,贴息比例不超过贷款利息的90%,单个企业获得贷款贴息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项目投资额不低于贷款贴息补助金额的2倍,贷款需用于企业产业发展,②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单个行政事业单位获得的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③村级组织专项资金:单个村级组织获得的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附件:创建省级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项目申报材料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2022年6月16日(联系人:邢晓红电话:26152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