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干部职工:文明是城市之魂,为积极宣传骑乘戴头盔、安全文明出行理念,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发出如下倡议:一、做佩戴头盔的力行者,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头盔上路,同时自觉摒弃驾乘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太阳伞、逆行、超速、超员、闯红灯、不悬挂车牌等交通违法陋习,二、做佩戴头盔的推动者,全市各机关单位要将“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戴头盔”行动纳入安全管理,及时纠正本单位工作人员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三、做佩戴头盔的宣传者,经常性向亲朋好友开展“戴头盔更安全”交通文明宣传,如发现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行为及时提醒劝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自觉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用实际行动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