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征集“揭榜挂帅”企业重大技术需求通知后,经专家论证及技术需求企业(以下简称需求方)和揭榜方对接并达成合作协议后,项目研发经费由需求方提供,(一)共性条件揭榜方主要为市内外具有研发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法人单位,(5)技术需求企业不得作为揭榜方参与项目申报,揭榜方围绕榜单内容下载并填写《九江市科技局“揭榜挂帅”企业重大技术需求揭榜申报书》(见附件3),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同行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方案的可行性等进行充分论证,需求方与被推荐的揭榜单位进行接洽,由市科技局组织揭榜方、需求方进行签约立项,需求方、揭榜方分别按项目任务书的约定,市级科技专项经费在项目立项后拨付需求方20万元/项的启动经费,需求方应及时向市科技局提出项目验收评估申请,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有关专家等进行项目评估,市科技局按照三方协议中项目研发投入经费额度的20%对需求方进行后补助,(二)相关要求1.揭榜方、需求方要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