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强一制造”建设加快质量提升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20〕57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授权国内发明专利第一期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1.温岭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经营的企业和其他组织,2.持有温岭市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的个人,二、补助项目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三、材料要求1.《温岭市发明专利补助申请表》《温岭市发明专利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1、2),2.申请主体资格材料,个人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需提供国内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点击“奖补申报”,在线打印《温岭市发明专利补助申请表》《温岭市发明专利补助申请汇总表》,网上申报填报后,于2022年6月22日前将纸质材料报至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01室,企业申报需每页加盖公章,附件:1:温岭市发明专利补助申请表.docx2:温岭市发明专利补助申请汇总表.docx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