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2〕37号)要求,按照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有关规定,我局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时间(一)网络填报时间: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15日18:00,(二)材料提交时间: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20日18:00(仅限工作日),二、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B座703H(受理联系人:夏小姐,联系方式:18923706186),三、咨询电话先进设备及关键零部件:0755-88100675、18923706186,先进技术:0755-88101362,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755-88102445,本事项的《申报指南》(包括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受理时间等)、《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和《申报系统操作指引》详见附件,特此通知,附件:1.深圳市商务局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2.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3.深圳市商务局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操作指引深圳市商务局2022年6月15日相关附件附件1.深圳市商务局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docx附件2.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xls附件3.深圳市商务局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操作指引.doc相关文档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