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国际联合创新平台运行管理,云南省科技厅制定了《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3月9日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际联合创新平台是指云南省内的创新主体与国外合作运行管理,第五条国际联合创新平台运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开放择优原则,第六条职责分工(一)云南省科技厅负责制定国际联合创新平台的发展规划,(三)牵头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国际联合创新平台的运行管理,(四)参与单位是国际联合创新平台运行管理的配合单位,国际联合创新平台主任应是牵头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或与牵头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任合同的工作人员,国际联合创新平台应建立规范的运行管理制度,第四章评估验收第二十三条国际联合创新平台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云南省科技厅按照《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云科规〔2021〕3号)有关规定开展项目验收,云南省科技厅委托专业机构对国际联合创新平台的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后评估,取消国际联合创新平台资格:(一)项目验收结果为不通过的,(三)已不具备国际联合创新平台运行管理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