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屹委员: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华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包装配送场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凤城市商务局副局长于屹,提出的关于解决华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包装配送场地问题建议,凤城市人民政府与阿里巴巴公司签订了《凤城市阿里巴巴农村电子商务合作协议》,凤城市人民政府免费提供6年市级服务中心专用场地(凤城市凤凰城经济管理区城东村丁香山小区13#楼57-13号1层门市),由阿里巴巴公司负责运营并做好县城至村镇点物流服务,目前快递服务基本覆盖凤城区域,且成本优势明显,多数商家已自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凤城市人民政府所提供的场地已闲置,为减少政府成本投入,阿里巴巴公司已决定提前归还市政府市级服务中心场地,商务局已向市政府提出请示,建议市政府与凤城市华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该场地不能调剂给华亿电子商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