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下列拟挂牌出让的海域进行用海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自2022年6月17日起),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88840733邮编:325000)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电话:0577-64762554邮编:325899)项目名称出让人用海位置宗海面积(公顷)用海类型用海方式出让年限苍南2#海上风电场工程出让海域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省苍南县东部海域210.4209电力工业用海透水构筑物海底电缆管道27年附:苍南2#海上风电场工程出让海域位置示意图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6月17日苍南2#海上风电场工程出让海域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