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泉人社〔2020〕117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泉人社〔2018〕313号)、《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质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安人社〔2019〕39号)、《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溪县财政局安溪县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安溪县支行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安人社〔2019〕41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颜金城等3人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创业人员符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现将创业担保贷款拟贴息人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6月17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安溪县人社局反映,受理电话:23232702(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26000961(安溪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安溪县2022年第六批创业担保贷款拟贴息人员情况表序号姓名申请对象贷款额度(万元)创业项目1颜金城农村自主创业农民10泉州有棵树装饰有限公司2黄德裕农村自主创业农民20泉州市旺宅铁艺有限公司3詹振波农村自主创业农民20福建泉州饰可馨家具有限公司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