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311万元,省财政厅于2022年5月6日印发了《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22]17号),下达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311万元,现下达到各县(市区)财政,主要依据:一是根据2020--2022年5月31日各地实际完成资金量占全市完成总量的比例,二是根据各地申报的2022年第二批预计使用资金需求量进行适当调剂,二、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资金150万,省财政厅2021年11月23日印发了《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农业技术应用与公共服务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农指[2021]45号),省级财政安排我市2022年高速插秧机和有序抛秧机累加补贴项目资金445万,按照中央财政补贴额的30%进行累加补贴,在今年4月12日市财政局已经下达了第一批295万到各县财政(宜财农指【2022】28号),现下达第二批150万到各县,主要依据:各县在2022年前5个月办理的省级财政累加补贴量在全市占比,请于2022年6月28日17:00前向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科反映,2022年6月17日附:1、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表2、2022年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资金分配表附件1: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表县(市、区)袁州奉新万载上高宜丰靖安铜鼓丰城樟树高安合计金额(万元)20025050501150140909003307003311附件2:2022年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资金分配表县别袁州奉新万载上高宜丰靖安铜鼓丰城樟树高安合计金额(万元)155002055453025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