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实施《南宁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南府规〔2022〕11号),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发改财信规〔2022〕464号)精神,结合南宁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南宁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若干政策措施》从八个方面提出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措施,《若干政策措施》不仅提出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还针对餐饮、零售、文化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民航等5个特殊困难行业分别提出具体纾困扶持措施,政策措施涵盖了财政补助、税费减免、租金减免、金融信贷、疫情防控等多个方面,中央、自治区政策和南宁市政策相结合,将国家、自治区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的政策享受范围扩大至文化业,在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减免国有房屋租金的基础上,为符合条件的餐饮业、零售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重点支持南宁市大健康和文化旅游产业企业,南宁市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纾困政策文件精神,为南宁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