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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荔城区财政局 | 2022-06-17
附件:1.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分配2.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任务清单3.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4.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5.2022年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6.2022年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荔城区财政局2022年6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单位:万元区合计农机购置补贴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荔城区1135482040附件2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任务清单区约束性任务指导性任务荔城区农机购置补贴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附件3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项目名称农机购置补贴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604001区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补助区域荔城区资金情况(万元)资金总额: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万元总体目标全区补贴购置农机具2台(套)以上,绩效目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解释项目县区域目标值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农机购置补贴具数(台、套)补贴购置农机具数量荔城区2质量指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荔城区提升1个百分点效益指标社会效益补贴受益农户数(户)享受补贴的农户数量荔城区2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补贴对象满意度(%)补贴对象满意情况荔城区85%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项目名称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601001区农业农村局补助区域荔城区资金情况(万元)资金总额: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8万元总体目标全区1/3以上农技员接受培训,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解释区域目标值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基层农技人员培训人数在编县乡农技员接受连续不少于5天脱产业务培训荔城区不少于在编农技员的1/3在编县乡农技员接受连续不少于5天脱产业务培训(省、部级骨干培训)荔城区不少于在编农技员的1/10建设长期稳定的科技示范基地数建设长期稳定的科技示范基地数荔城区不少于2个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数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数荔城区不少于在编农技员数的2倍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农技人员数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农技人员数荔城区不少于在编农技员数的85%质量指标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荔城区≥95%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农技推广服务对象满意度(%)农技推广服务对象满意度荔城区85%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项目名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604001区农业农村局补助区域荔城区资金情况(万元)资金总额: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0万元总体目标支持大于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解释项目县区域目标值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扶持专业合作社个数扶持专业合作社个数荔城区2质量指标无生产(质量)事故、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不良记录无生产(质量)事故、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不良记录荔城区无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三品一标认证率三品一标认证率荔城区50%经济效益指标成员人均收入增收成员人均收入增收荔城区10%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合作社成员满意度合作社成员满意度荔城区90%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项目名称家庭农场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604001区农业农村局补助区域荔城区资金情况(万元)资金总额: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万元总体目标家庭农场建设,聚焦县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遴选建设140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按照标准统一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组织开展先进适用技术试验、重大引领性技术和农业主推技术示范推广;组织基层农技员现场实训、示范主体观摩学习等活动,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在全省遴选一批业务能力较强、带动影响力较大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部省两级统一组织的脱产培训;在培训规划制定、课程模块设置和师资库建设等方面加强组织管理,将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科技特派员、特聘农技员等农业专家和“田秀才”“土专家”纳入农技推广师资队伍;各项目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本辖区1/3以上在编基层农技员,接受连续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我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用于推进69个项目县(市、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建宁县、光泽县等2个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各安排补助经费100万元,用于推动县域农技推广机构与农业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服务公司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合作共建,探索开展新型农技推广服务模式等,一是每个县(市、区)农业科技网络书屋建设补助不超过1万元,用于为农技员、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农民田间学校等开通建设农业科技网络书屋,提供三新农期刊、三新农图书、三新农视频等资料,每名特聘农技员(防疫员、家畜繁殖员)每年补助不超过4万元(含绩效奖励),主要用于特聘农技员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咨询服务、为脱贫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与基层农技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等补助,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农民田间学校、示范主体、特聘农技员(防疫员、家畜繁殖员)等建设标准、遴选条件以及具体补助标准和发放方式,由项目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细化后确定,附件62022年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一、任务目标支持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380家,改善生产经营条件;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10个县(市、区)创建新型经营主体服务中心,二、支持对象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家庭农场项目与省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在资金上统筹使用,主要采取"先建后补"、"政府购买服务”的补助方式,"先建后补”的补助对象为省级、设区市级、县级示范家庭农场,优先补助2021年及之前评定但未获得补助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022年拟新增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补助项目应从农业项目库中产生;"政府购买服务"的补助对象为连江县等10个县(市、区)按规定遴选出的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支持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委托其为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提供技术指导、产业发展、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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