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将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第一批)项目工作通知如下:一、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领域2022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第一批)重点支持领域:一是疫情防控短缺服务能力建设,三是生产性服务业公共平台和服务业集聚区综合性服务平台,二、资金支持方式2022年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第一批)支持方式为:无偿补助、后补助、股权投资三种方式,拨付后补助资金,对于服务业集聚区综合性服务平台和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30%,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低于200万元的不予申报,采取股权投资方式对项目进行支持,项目支持额度由省发展改革委确定,一是对服务业发展有关重大政策研究等项目予以适当补助,三、有关申报要求请各地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结合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本地区实际,已在其他国家及省级项目管理部门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将申报项目报送所在地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市(州)发展改革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属地项目单位申报资料审核汇总后,各申报企业必须通过“青海省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223.220.143.195:8089/Dscyfwpt/ptManage/indexPtsy.a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