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人社发〔2022〕22号)规定,关于印发云南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围延期实施办法的通知,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经审核,拟同意给予以下企业稳定岗位返还,现予以重新公示:序号单位名称返还比例返还金额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行0.592731.5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公司0.5150615.553丽江和府酒店有限公司0.53548.86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行0.550215.335丽江和府酒店有限公司洲际度假酒店0.578678.626丽江玉龙雪山印象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0.590118.317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江市分公司0.576568.528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0.544431.31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行0.5133223.841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行0.5130765.91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行0.5177200.7712丽江和府酒店有限公司英迪格酒店0.55407.51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行0.514166.7114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0.5200321.1915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丽江供电局0.5686049.04合计1934042.95公示时间: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3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向丽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反映,监督电话:8882928,丽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