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的培育扶持力度,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企后备名单企业—高企培育库企业—高企的梯次培育机制,市财政补助每户企业2万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区管委会〕5.强化科技招商引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区管委会〕(二)做优高企质量6.积极推动高企“高变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区管委会〕7.加快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高企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区管委会〕8.支持高企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区管委会〕9.加大高企创新产品应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区管委会〕10.加快玉溪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积极支持科技项目资金、创新型企业、科技服务机构、科技政策、科技成果等创新资源向高新区集聚,市财政对首次认定的高企每户补助20万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区管委会〕17.建立咨询培育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区管委会〕18.建立金融服务机制,将高企培育指标纳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区管委会的市级年度综合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