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分享到-微信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通满族自治县2022年上半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奖励方案的通知伊政办函〔2022〕2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伊通满族自治县2022年上半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奖励方案》经县政府八届(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伊通满族自治县2022年上半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奖励方案为克服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确保我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二、奖励内容(一)入库奖励对2022年入库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同时按照不超过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7%(含7%)给予奖励,(二)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幅奖励鼓励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增加营业收入,对上半年营业收入增幅超过30%(含30%)的在库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进行奖励,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行业按照不超过该企业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的7%(含7%)给予奖励,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行业按照不超过该企业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的2%(含2%)给予奖励,2.申请奖励的企业向县发改局提出申请,3.县发改局对企业上报材料提出审核意见,企业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企业申请文件、统计部门出具的企业营业收入情况证明,县发改局要做好相关部门统筹工作,企业奖励资金由县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