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代理机构、创新主体:根据《关于调整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表电子文件标准的公告》(第485号)要求,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国家专利申请文件中含有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表的,序列表电子文件应符合WIPOST.26标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潍坊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即日起暂停受理涉序列表预审请求案件,二、对于已预审通过且暂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国家专利申请的涉序列表案件,相关预审请求人应在2022年7月1日前提交国家专利申请,附件:《关于调整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表电子文件标准的公告》(第485号)潍坊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2年6月16日咨询电话:0536-7907781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表电子文件标准的公告(第485号)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有关决议,自2022年7月1日起涉及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表的专利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22年7月1日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国家专利申请和PCT国际申请,该序列表电子文件应符合WIPOST.26标准要求,二、申请日在2022年7月1日之前的国家专利申请和PCT国际申请,申请人仍应按照《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表和序列表电子文件标准》(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15号)和《关于知识产权行业标准〈电子文件标准〉中部分特征关键词表的修订》(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二四八号)规定的电子文件标准提交序列表,在提交符合WIPOST.26标准的序列表电子文件时,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