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国知办发服字〔2021〕23号,决定开展第四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原则为加强全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教育部择优遴选第四批20家左右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二、申报主体高校是申报建设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的主体,三、申报条件(一)所在高校已建有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截至2022年6月15日,(四)已备案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高校,各高校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公共服务管理系统(http://ggfw.cnipa.gov.cn:8010/gl/)提交《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申请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地方高校提交《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后需经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和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时间、形式另行通知),五、名单公示与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对通过专家复核的高校名单,做好新建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的培育工作,加强对已有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的指导和支持,请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参加本次遴选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其他部门所属高校指定1名遴选工作联系人,附件:1.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申请书.docx2.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遴选工作联系人信息表.docx3.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公共服务管理系统高校中心遴选工作使用说明.pdf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2022年6月13日联系方式: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联系人:侯金霞宋志军电话:010—6208385262086118邮箱:houjinxia@cnipa.gov.cn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联系人:吴惠斌刘法磊电话:010—6609208266096733邮箱:gxc7937@moe.edu.cn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联系人:杜娟娟林烨电话:010—6251465162514696邮箱:cgzhuanli@cutech.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