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的通知》(茂人社〔2018〕2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调整及征缴工作的通知》(茂社保通〔2022〕87号)等文件的规定及要求(以下统称《通知》),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根据全市参保单位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及失业人员待遇申领情况,按照以上《通知》规定浮动原则测算了2022年度失业保险应缴费率,现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即日起对我市各参保单位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浮动周期内的缴费费率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社会保险关系股提出,联系电话:0668-7395381,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自公示结束之日起,我市税务部门将按照新核定的缴费费率征收各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附件:化州市2022年度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测算数据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