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16〕12号)、《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18〕100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37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决定给以下符合条件人员、单位发放见习补贴、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保补贴等,现对发放人员、单位进行公示,技能提升补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其他补贴公示期为7天,名单附后,如有异议,请与我处联系,联系电话:0579-86622743,附件:相关就业补贴公示表(6.17).docx东阳市就业管理服务处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