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市监〔2022〕16号)的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受理了东莞市国内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地理标志商标项目申报工作等程序,现拟对2019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成功注册国内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的相关单位资助资金(详见下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7日至6月23日,共7天,单位名称镇街(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资助类型金额(万元)东莞市谢岗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谢岗12441900760642946H地理标志50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或个人真实姓名、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楼612室知识产权促进科邮编:523000联系人:林莉丽联系电话:0769-26986635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