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22年6月16日-6月2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初步审核意见进行公示,对初步审核意见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可在四川政务服务网上提交申诉申请材料,于2022年6月22日17时前完成网上申诉工作,视为放弃申诉权利,咨询初审意见应带上受理通知单原件、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原件,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将视为无效举报,本公示仅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警惕不法人员假借许可审查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附件:房地产开发资质初审意见表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6月15日附件房地产开发资质初审意见表(公示期:2022年6月16日-6月22日)序号属地企业名称申请事项初审意见备注1高坪区四川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级资质新办核定同意2顺庆区南充科华恒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级资质重新核定同意3嘉陵区南充嘉联置业有限公司二级资质重新核定同意4顺庆区四川度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级资质新办核定同意5顺庆区四川省南充华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质注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