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注册并独立核算的企业(非分支机构)、依法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单位可组织人员申报,4.承担区级及以上重大项目并经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认定的单位,6.区镇重点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五、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提供1.有效期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2.申请提高积分的须对应提供以下材料:(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高企证书(公示文件无效),(2)重点产业领域的规模以上企业需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中制造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2000万元,(3)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需提供吴江区级以上人才计划资助的证明文件,或区镇重点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需提供推荐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正式推荐意见,申请人须提供1.申报系统生成、打印的《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表》(现场审验时提供),区教育局(受理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人才申报)、区卫健委(受理卫生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人才申报)、区镇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受理重大项目推荐人才及除教育类、卫生类的其他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对照选拔条件,区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委对通过初审人员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复审,通过复审的人员从系统中打印申报表盖章后,企业资质相关申报材料原件由企业人事部门携带至现场审验,现场审验申报材料和网络申报比对不一致的,资助资金由受资助人所在单位代为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