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上限为150万元,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上限为800万元,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上限为500万元,且经市建设主管部门评定达到相应综合示范要求的建筑工程项目,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上限为500万元,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上限为700万元,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上限为200万元,综合利用产品纳入市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目录,设施建设运营符合深圳市相关标准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经市建设主管部门评定为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对于年设计处理建筑废弃物能力达到50万吨(含)以上、生产的综合利用产品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并纳入市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目录的综合利用企业,按照综合利用产品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实际应用量及综合利用产品认定证书上所列明的建筑废弃物含量,每综合利用1吨建筑废弃物资助20元,四、加强绿色低碳建筑技术标准支撑(十一)支持制定国际化、高质量绿色低碳建筑工程标准,支持项目资金在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绿色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