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6月7日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高端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第一条宗旨为促进福田区高端服务业集聚发展,根据《深圳市福田区加强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产业空间资源协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总部企业认定具体依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及其操作细则实施,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可依据《深圳市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管理办法》及福田区总部项目、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依条件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具体依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上市发展若干政策》及其操作细则实施,具体依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上市发展若干政策》及其操作细则实施,第六条产业人才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及相关个人,第七条产业人才住房支持对符合产业人才住房支持条件的企业(机构)及相关个人,对入驻的商业及高端服务业企业(机构)依条件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租金支持,且综合贡献不低于1000万元的企业(机构),上年度综合贡献同比增长不低于10%,且综合贡献不低于200万元的企业(机构),对纳入福田区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业统计且符合条件的规上企业,且上年度经营情况符合条件的商务服务业企业和居民服务业企业,(二)机构享受本措施支持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