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对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各分站2021年度远程教育培训情况组织开展评估考核工作,请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各分站承担单位对照《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21年福建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闽知函〔2021〕8号)的培训计划开展自评估工作,重点对分站2021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培训规模(人数)、实际学习参与率、本地课程培训规模(人数)、教学管理规范性等方面进行自查评估,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请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各分站承担单位在2022年6月27日前将2021年度自评估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保护处,联系人:全丹珂,联系电话:0591-87816057,附件:1.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21年福建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闽知函〔2021〕8号)2.福建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信息表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2年6月16日(此件主动公开)各有关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对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各分站2021年度远程教育培训情况组织开展评估考核工作,请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各分站承担单位对照《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21年福建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闽知函〔2021〕8号)的培训计划开展自评估工作,重点对分站2021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培训规模(人数)、实际学习参与率、本地课程培训规模(人数)、教学管理规范性等方面进行自查评估,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请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各分站承担单位在2022年6月27日前将2021年度自评估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保护处,联系人:全丹珂,附件:1.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21年福建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闽知函〔2021〕8号)2.福建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信息表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2年6月16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