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1153”示范建设行动,要以中、省、市、县四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为基础,编制全市“1+5”高标准农田整区域建设示范规划,市级高标准农田整区域建设示范规划要细化到乡镇,县级高标准农田整区域建设示范规划要落实到村组、地块,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实施模式、管护机制等,完成编制整区域示范建设市、县(市、区)“1+5”规划,2023年启动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作,实行高标准农田整区域示范建设“市负总责、县(市、区)抓落实、部门协作、镇村配合、群众参与”工作机制,成立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高标准农田整区域示范建设有关工作,限制其参与我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程投标及有关技术服务,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财政资金优先保障领域,将高标准农田整区域示范建设纳入考核重要内容,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