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全面了解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运行状况和建设成效,省科技厅决定开展中心评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范围已组建的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二、评估程序1.各中心认真如实填写《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019-2021年工作报告》(含数据汇总表和凭证材料)(格式详见附件3),填写完成后提交至依托单位,2.依托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并出具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2)后,3.各中心将完整的真实性承诺书和工作报告制作成1个PDF文件,4.主管部门为部属高校、依托单位所在地市州科技部门和省卫健委,三、评估要求1.请各中心负责人重视评估工作,认真填写工作报告,并按调整后的人员填写自评价报告,3.此次评估时间范围为2019-2021年,已通过验收的中心数据填报范围为2019-2021年,四、联系方式湖北省科技厅社发处李翠华027-87135867中国科学院武汉文献情报中心王辉15172318881附件:1.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评估名单2.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评估材料真实性承诺书3.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019-2021年工作报告(格式)湖北省科技厅湖北省卫健委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