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市、马甲、罗溪镇人民政府:根据《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的通知》(泉洛政农水〔2021〕102号)等文件精神,我区继续加大可追溯体系建设力度,督促指导生产主体全面完善生产记录,有产品上市的切实做好赋码准出信息上传,做到源头赋码、一品一码、凭码销售,为进一步强化一品一码追溯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经研究决定,对追溯监管信息平台录入较好且赋码准出批次较多的4家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补助(详见附表),款列“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科目(泉洛财指〔2021〕335号)支出,请相关单位尽快将补助资金下拨到位,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附件:洛江区2021年度生产基地可追溯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