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桥区水域船舶航行秩序,保障我县航道跨河桥梁和船舶航行安全,有效防范船舶碰撞桥梁事故发生,所有进入桥区水域的船舶需保证AIS、VITS等设施设备开启并正常使用,确保及时接收有关安全预警信息,2.船舶进入桥区水域前,应对船舶舵、锚、主辅机、航行信号、导助航设备、船队系缆及拖带设备等进行严格检查,保持船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具备良好的操纵性能和控制能力,3.船舶通过桥区水域,应严格遵守《内河避碰规则》等有关航行规定,严禁出现淌航、掉头、横越、违规追越、不按规定航路航行、超高航行、编解队、过驳、抛锚停泊、系缆等违法行为,影响船舶安全通过,禁止船舶通过桥区水域,汉寿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