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惠州市企业上云上平台奖补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申报单位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在惠州市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工业企业(2017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B、C、D三大类为工业企业),(三)申报单位应使用惠州市数字化转型上云上平台应用服务产品,且该产品未获得过省、市企业上云上平台项目奖补,(五)申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自2020年6月1日起(含2020年已申领省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券,二、奖补原则此次奖补执行新迭代的《惠州市企业上云上平台应用产品目录(2022版)》和《惠州市数字化转型上云上平台服务商及应用服务产品(2022版)》,对实施上云上平台的工业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签订合同金额60%(含)的比例予以奖补,2.不得重复使用已申领其他省、市专项的发票申报上云上平台项目,(三)惠州市企业上云上平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企业承诺书(签字,经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线上审核通过后,企业项目实施验收完成后及时通过平台申报,县区工信主管部门7月16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推荐工作,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于7月25日前通过平台和行文将申报资料上报市工信局(包括推荐上报公文、项目汇总表、申报材料等),专家根据《惠州市企业上云上平台应用产品目录(2022版)》主要功能模块进行评审核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审议后的企业上云上平台入库项目进行公示,附件:1.申报书(含封面、目录)2.惠州市企业上云上平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企业承诺书3.2023年惠州市企业上云上平台奖补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4.惠州市企业上云上平台应用产品目录(2022版)5.惠州市数字化转型上云上平台服务商及应用服务产品(2022版)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6月16日(联系人:陈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