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面向经区住房建设局确认的房源和符合条件重点产业人才发放的人才租赁住房货币补租(以下简称人才租房补租),包括房源筹集、配额管理、资格审核、人才租赁住房分配、人才租房补租发放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区住房建设局负责统一受理集中配租的人才租赁住房申请,可以向区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区住房建设局提出配租人才租赁住房申请,区住房建设局筹集一定数量房源后,会同区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启动人才租赁住房配租工作,由区住房建设局根据配租方案在区政府网站发布人才租赁住房申请受理通告,区住房建设局汇总区行业主管部门拟配租单位名录后,区住房建设局拟定人才租房补租配额计划,区住房建设局与通过审核的申请人签订人才租房补租协议,第十八条区住房建设局与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以下简称补租对象)签订人才租房补租协议,并由区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取消该单位人才租赁住房配租申请资格,(二)不符合继续领取人才租房补租条件的,区住房建设局应当停止发放人才租房补租,第二十一条承租单位应当协助区住房建设局、区行业主管部门对人才入住条件进行审核,承租单位应当在租赁合同期满前九十日通知区住房建设局和区行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