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财政厅)5.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6.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支持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小微外贸企业提供物流方面的普惠型金融支持,(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10.鼓励金融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1.优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金融服务,(责任单位:江苏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3.发挥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省级企业征信服务平台作用,(责任单位:省总工会)16.鼓励电信运营企业积极设计并推广适合中小微企业经营发展的产品和应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四、加大对重点行业恢复发展的支持19.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20.从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调剂安排8500万元,(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五、加强外贸企业帮扶26.支持外贸企业通过线上线下展会开拓国际市场,(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南京海关、省商务厅、省财政厅)29.安排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用于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扶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32.推动期货公司深化市场主体风险管理服务,(责任单位:江苏证监局、省财政厅)七、加强政府采购支持33.综合运用履约保证金保险、小微企业报价10%扣除等政策,(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八、持续优化提升服务34.在不改变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前提下,(责任单位:省政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税务局)40.压紧压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