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厦委发〔2019〕17号)、《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奖励办事指南》(附件1),现就受理2022年厦门市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人才工资薪金综合贡献奖励的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用人单位向厦门市工信局申报的专业人才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人才所属用人单位的行业领域应符合产业指导目录(附件2)范围且属于“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同一人才可享受奖励的期限为首次申请奖励年度起连续5年,(四)已享受重点发展产业中层以上技术、管理岗位专业人才个税奖励政策满三年,又符合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人才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奖励政策的,从2020年开始可以继续享受两年的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人才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奖励政策,(五)已享受重点发展产业中层以上技术、管理岗位专业人才个税奖励政策不满三年,又符合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人才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奖励政策的,可以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申报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人才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奖励政策,二、申报材料(一)提供完整年度的已进行汇算清缴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企业加盖公章的员工收入申报情况汇总表,请需要申报的企业抓紧时间让人才做个人汇算清缴,(二)提交支付凭证用人单位收到奖励资金,专业人才如若申报了其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奖励,各申报单位应按规定使用奖励资金,附件:1.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奖励办事指南2.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