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公布州级创业孵化基地名单的通知》(凉人社发〔2022〕44号)的通知,认定普格县电商孵化园(普格县征国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凉山州州级创业孵化基地”,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凉山州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凉人社办发〔2021〕36号)文件要求,被认定为州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第一年给予30万元补助,现拟对普格县电商孵化园(普格县征国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拨付补助资金,公示如下:一、补助对象普格县电商孵化园(普格县征国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二、补助资金来源及金额就业创业补助资金,30万元,三、公示期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3日干部、群众如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书面或电话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834--4786244,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834--4773007,0834--4775248,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