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建筑装饰设计及建筑业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2022年6月13日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建筑装饰设计及建筑业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第一条宗旨为加快推进建筑装饰设计产业、建筑业发展,总部企业认定具体依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及其操作细则实施,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可依据《深圳市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管理办法》及福田区总部项目、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对自上一年度起认定为国家、省、市、区建筑业、建筑装饰设计业等产业园区(专业楼宇),上一年度新成立或从区外引进的规上建筑业、建筑装饰设计业等企业上一年度经营情况符合条件,分档给予园区(专业楼宇)运营机构最高100万元支持,依据上一年度园区(专业楼宇)入驻企业的经营情况,分档给予园区(专业楼宇)运营机构最高100万元支持,对入驻区级(含)以上建筑业、建筑装饰设计业等产业园(专业楼宇)的企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于上年度1月1日后在福田新购置自用社会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具体依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城市更新片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及其操作细则实施,在福田区经营满2年的企业,上年度经营情况符合条件的企业,区政府重点支持活动不受企业对福田区综合贡献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