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吉财会函〔2022〕455号)精神,现将开展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一、范围和内容(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中、高级)的人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学习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至2023年1月15日,三、学习方式和学分管理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和视同完成教育两种方式,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会计人员在“学习方式”中选择“网络教育”,并在《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附后)中选择一家机构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必须在当年规定的时间内学完,修满规定学分并提交《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服务评价》(以下简称“服务评价”)后,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60学分),即:具有副高、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人员为180元/人/年,补报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或以前年度已缴费但未完成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