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根据《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25号)规定,参保企业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的,大型企业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的享受条件、返还标准参照中小微企业标准执行,现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2家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2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若对公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员工裁减等方面持有异议,可向八步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反映,将按照有关规定追回已发放的稳岗返还资金,附件:2022年八步区第七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名单贺州市八步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2年6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2022年八步区第七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单位名单序号企业名称上年末在职参保职工数(单位:人)裁员人数(单位:人)裁员率(%)2021年失业保险缴费额(单位:元)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额(单位:元)1贺州市平桂管理区黄田佳利工程机械配件经营部2001310.41179.362贺州市正利达贸易有限公司100400.8360.72文件下载:贺州市八步区2022年第七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名单公示.doc贺州市八步区2022年第七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名单公示.pdf关联文件:。